由于防爆灯具是一种封闭式的灯具,光源发热量散发困难,灯具各部件的温升增高,既影响光源和绝缘材料的寿命,又给防爆电气安全带来问题。因此,必须对发热耐久性条件提出较为全面的要求,以利防爆灯具能长时间的保证安全、正常、稳定的工作状态。
一.试验条件:
1.灯具按正常工作位置置于比额定环境温度高10℃的环境中。
2.试验时间:对于无异常条件工作的灯具,试验应为10天;对于有异常条件工作的灯具试验时间为7天。前6天为正常工
作,第7天为异常工作。
3.异常工作是指对热来说严酷的条件下工作,如安装位置可能出现的变化,电气线路可能产生故障(启动器触点短路等)。
4.试验电压:对钨丝灯灯具应为光源达到额定功率时电压的1.05倍,对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应为额定电压的1.1倍,经耐久性试验后不损坏,其他性能均符合有关要求的灯具,可以认为是能够长期稳定工作的。
二.防爆灯具经耐久性试验后不得变成不能工作和不安全常见的现象
1.试验期间光源连续损坏,这可能是由于灯腔温度过高而影响光源寿命。
2.电气元件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电参数使光源不能正常工作。
3.可能产生不安全的损坏迹象包括开裂、烧焦和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