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爆炸的概念及仪表防爆基本原理 :爆炸是指物质从一种状态,经过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放出巨大的能量,而产生的光和热或机械功。在此仅谈及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即所有的可燃性气体、蒸气及粉尘与空气所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这类爆炸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可能:
1.必须存在爆炸性物质或可燃性物质;
2.要有助燃性物质,主要是空气中的氧气 ;
3.就是还要存在引燃源(如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等),它提供点燃混合物所必需的能量。
只有这三个条件同时存在,才有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就不会 产生燃烧和爆炸。因此,采取适当的措施,使三个条件不同时具备即可达到防止爆炸的目的 。由于氧气(空气)无处不在,难以控制,因此,控制易爆气体和引爆源为两种常见的防爆原理。
而在仪表行业还有另外一种防爆原理:控制爆炸范围。
二、 控制易爆气体 :人为地在危险场所营造一个没有易爆气体的空间,将仪表安装在其中,典型代表为正压型防爆方法(Exp)。工作原理是:在一个密闭的箱体内,充满不含易爆气体的洁净气体或惰性气体,并保持箱内气压略高于箱外气压,将仪表安装在箱内。
三: 控制爆炸范围 :人为地将爆炸限制在一个有限的局部范围内,该范围内的爆炸不引起更大范围的爆炸。典型代表为隔爆型防爆方法(Exd)。工作原理是:为仪表设计一个足够坚固的壳体,按标准严格的设计、制造和安装所有的界面,使壳体内发生的爆炸不引发壳体外危险性气体的爆炸。隔爆型防爆方法的设计与制造规范极其严格,而且安装、接线和维修的操作规程也非常严格。
四: 控制引爆源:人为的消除引爆源,既消除足以引爆的火花,又消除足以引爆的表面温升,典型代表为本质安全型防爆方法(Exi)。工作原理是:利用安全栅技术将提供给现场仪表的电能量限制在既不能产生足以引爆的火花,又不能产生足以引爆的仪表表面温升的安全范围内。按照国际标准和我国的国家标准,当安全栅安全区一侧所接设备发生任何故障(不超过250V电压)时,本质安全防爆方法确保危险现场的防爆安全。Exi级本质安全设备在正常工作、发生一个故障、发生二个故障时均不会使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发生爆炸。因此该方法是安全可靠的防爆方法。